为了充分发挥教学部工作职能,健全三级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教师政治业务素质,搞好政治学习,规范教学科研活动,设立政治业务例会制度。
一、例会时间:政治业务活动例会固定于每周星期三下午4:10—5:30进行。
二、例会内容:单周例会进行教科研等业务活动,具体内容由教学副院长负责安排(必要时应与科研副院长协商);双周例会进行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具体内容由党总支负责安排;每周活动内容由院办负责网上通知。如需例会时间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或开展其它活动,以院办通知为准。
三、例会由各教学部主任主持进行。教学部主任因事不能主持例会,应向分管副院长或总支书记请假并安排其他人员代为主持和记录。
四、例会实行签到制,教师在例会开始前在《教研室工作手册》中签名,不得代签、补签。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必须向教学部主任请假。
五、每周例会内容及教师签到,应如实反映在《教研室工作手册》中并作为期中和期末教学检查的主要项目之一。《教研室工作手册》作为主要教学档案期末存档。
六、各教学部例会执行情况,由值周小组负责检查。
七、本制度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于2008年月10月6日实施。
农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