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师生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意识,避免事故发生,保障实验室正常有序运行,确保师生员工生命与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拟进入现代农业与生物科技学院(简称农生学院,下同)实验室学习、工作的教职工、学生和其他人员。
第二条 制度体系与责任落实
(一)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考核分为校级安全通识教育考核和实验室安全专项教育考核。
(二)农生学院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校级安全通识教育培训及考核的组织工作。
(三)农生学院实验中心负责实验室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及组织实验室急救与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演练等工作。
(四)各实验室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相关实验教师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进行实验室安全专项教育、考核,专项教育、考核内容由相关实验教师和实验员共同制定。
(五)未取得准入资格的人员不允许进入实验室,否则将追究实验室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落实情况是实验室工作年度考核评估和相关人员年度考核和评优选优重要指标之一。
第三条 教育内容
(一)高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实验室一般性安全、环境保护及废弃物处置常识。
(三)理工农类实验室的专项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
(四)实验室急救知识与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第四条 教育方式
(一)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在线学习与考试。
(二)集中教育培训。
(三)现场演练。
第五条 取得准入资格的条件与流程
(一)一级和二级实验室
1.在线学习时间累计达到 6 小时;
2.在线考试成绩合格;
3.实验室安全专项考试成绩合格;
4.穿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5.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获得准入资格。
(二)三级实验室
1.在线学习时间累计达到 6 小时;
2.在线考试成绩合格;
3.实验室安全专项安全教育;
4.穿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5.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获得准入资格。
第六条 本制度由农生学院实验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现代农业与生物科技学院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