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入党人、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是发展党员工作中不同阶段所遇到的带有特定涵义的三个概念。三者之间既有明确的称谓区别,也有紧密的内在联系。正确的理解是:对于要求入党的同志来说,是他入党前逐步具备党员条件的不同阶段;对于党组织来说,是衡量要求入党的同志成熟程度的标准。
凡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的人,都称作“申请入党人”;经党小组(团组织)推荐,支委会审查同意确定为培养对象的申请入党人,称作“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认为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的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称作“发展对象”。
一. 党员发展程序
团组织推优 →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 确定为发展对象 → 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 预备党员 → 党员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等环节的程序
1.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经党小组推荐或党支部提名,是共青团员的可由团支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推荐意见。由各党小组对推荐提名名单进行充分酝酿讨论。党支部根据多数党小组的意见,集体讨论决定。凡确定为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及时地向全体党员公布,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建立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档案。
(1)辅导员主持,班级团支部推优,推优结果报团总支。
(2)团总支进行考察、审核后将汇总结果报学生党支部。
(3) 学生党支部比照“入党积极分子条件”进行审核,结果报党总支。
(4) 党总支审核后,名单公示3天,结果报党委组织部。
2.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
(1)考察、培养满1年的入党积极分子。
(2)学生党支部综合联系培养人意见、班级同学和联系宿舍同学意见、辅导员意见。
(3)总支主持、学生党支部比照“发展对象条件”确定人选。
(4)党总支审核后,名单公示3天,结果报党委组织部。
3.确定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发展对象程序:
(1)学生党支部综合联系培养人意见、班级同学意见、联系宿舍同学意见、辅导员意见,比照“发展对象提交党员大会吸收为预备党员的条件”确定人选,
(2)党总支审核后,名单公示3天。
(3)结果报党委组织部审核,审核合格者,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三.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条件
入党积极分子是申请人中基本素质好,对党的认识比较明确,入党动机端正,要求迫切,有一定政治思想觉悟,学习成绩优良,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申请入党人。
1.入校时间满1学期,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满3个月。
2.入党申请书规范,对党的认识正确,入党动机端正。
3.无违犯校纪、校规和社会公德行为;无旷课现象。
4.学习成绩、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50%以前,补考后无不及格课程。
5.关心集体,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6. 严格要求自己,个人行为端庄。
7.正确的自我意识和和意志品质,乐于求知创新。
8.具有和谐的人际关系,主动帮助他人。
9.具有“诚实守信、勤劳好学、自尊自强、明礼宽容、勇于创新、关爱他人、报效祖国”的行为与价值取向。
四. 确定为发展对象条件
1.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满1年。
2. 参加党课培训,成绩合格,获结业证书。
3. 获得联系宿舍同学好评。
4. 获得班级同学好评。
5. 基本符合预备党员条件。
6. 学习成绩、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50%以前,无不及格课程,较前一学年(学期)有进步。
7. 无违犯校纪、校规和社会公德的行为。
8. 严格要求自己,个人行为端庄。
9. 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10.在入党积极分子9项考察中无不合格等次。
五.发展对象提交党员大会吸收为预备党员的条件
1. 确定为发展对象、培养考察满3个月。
2. 符合预备党员条件。
3. 具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具体事迹。
4. 无违犯校纪、校规和社会公德的行为。
5. 参加发展对象培训合格。
6. 具有“知荣辱、勤操守、乐进取、勇担当”的良好人格。
7. 在“发展对象”的9项考察中无不合格等次。
农学与生命科学院党总支
201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