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校外兼职安全工作预案
在校大学生兼职日益普遍,安全问题日渐突出。为预防学生在兼职中出现的意外事故,保障学生身体和财产安全,在意外事件发生时以最快的时间进行处理,特制定此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及国家有关安全法规,依据《安康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安康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安全承诺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教育学生遵守各种安全法律法规,培养引导学生具备一定的自我保护能力,既能保证学生在兼职中的各种利益,又能安全愉快。
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大学生兼职是由兼职大学生、学校、社会、用人单位等组成的有机整体,各因素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只有各因素相互配合、和谐相处,才能保证大学生兼职中各方利益的最好实现。大学生兼职单位由学生自主联系,院系依据专业特色与用人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并与兼职学生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兼职期间的安全管理与责任由学生自行负责。
学院和用人单位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意外事件发生时及时协调处理。组长由学院领导和用人单位领导担任,小组成员包括学院学工办主任、辅导员和用人单位保卫部门人员组成。
三、安全预案
1.需要兼职的学生首先要向院系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或证明),经学院对用人单位的基本条件考察后,学院与用人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家长及学生与学院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
2.大学生兼职前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避免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兼职期间,保证电话手机畅通。
3.发生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不安全事故时,兼职学生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理。
4.当发生与他人冲突事件时,现场人员应主动出面制止和劝解,并及时报警和上报,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要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等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并将情况及时反馈学校。
5.当发生学生人身意外伤害、突发疾病等情况时,首先采取有效措施处理,保护好现场,防止伤害范围的扩大,及时联系公安机关、医疗机构进行紧急救治,并报告学校,实施救援处理和善后事宜。
6.当生产和生活环境发生灾难性事件时,学生及现场人员应迅速撤离事件现场,并迅速通知用人单位和院系负责人。在确保学生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协助工作人员进行必要救灾。
四、兼职学生的要求
1.兼职过程中,要自觉服从用人单位的领导,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以及用人单位有关管理规定、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不做任何有损国家、学校和用人单位形象和利益的事。
2.兼职期间,严禁下江、河、湖泊、水库、池塘等处游泳,不攀爬危险物,不酗酒、不斗殴闹事,不参与各种赌博活动,不涉足不健康娱乐场所。
3.要定期向辅导员汇报工作情况,如发生紧急事件或特殊情况,则应及时向辅导员老师报告。
4.举止文明,行为得体大方。要尊重当地的民风民俗,避免与陌生人发生任何形式的冲突。
6.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交通意外事故。出行时不乘坐无营运证照和无安全保障的车辆、船只。
7.注意饮食安全。不食用无生产许可证、无保质期或已超过无保质期的食品、饮料,不到没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就餐。
现代农业与生物科技学院
2018年3月
撰稿:谭自力 审核:曲国胜 发布:谭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