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广大教师在学院建设与发展中的作用,特成立院学术委员分会。学术委员分会是对学院学术进行指导、评议、审议、决策的机构以及对本科教学、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进行指导、评议、审议、决策的权威机构。
一、学术委员分会的主要职责
1.进行农生院学科布局和研究方向的确立;
2.咨询和审议农生院科学研究和发展规划;
3.评定农生院教师、学生科学研究成果奖以及向外推荐申报奖励的科学研究成果;
4.对农生院教师和蚕桑重点实验科研人员预申报的各类科研项目的学术水平进行评审,以提高申报项目的水平;
5.对农生院教师和蚕桑重点实验科研人员提出的年度或阶段性的科学研究计划给予审议,从方案的可行性和学术价值进行指导;
6.评定农生院申报晋升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水平进行评议;
7.对农生院拟引进的教师以及专职科研人员的学术水平进行评定;
8.对农生院的人才培养、人才引进和师资队伍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9.参与农生院与学术相关的其它问题。
二、学术委员分会的议事规则
1.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委员会主任委员可根据需要适时召集会议,会议议题由委员会主任研究决定;
2.召开委员会会议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在对会议议题进行表决时,不能出席会议的委员不得委托其他委员代投票,而且以应到会委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议。
三、委员守则
1.学术委员会委员要履行学术委员会职责, 对所讨论的需保密的议题要严守秘密;
2.学术委员会委员要按通知时间参加学术委员会会议,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发言要客观、公正,顾全大局,本着有利于学院发展的原则;
3.学术委员会议题如果涉及相关委员本人,本人必须回避;
4.学术委员会委员因故不能参加委员会会议,必须向委员会主任提出正式请假,不可由他人代替,无故不参加会议3次以上者,经委员会研究决定可以取消其委员会委员资格;
5.学术委员会委员如经常不能履行职责,或有违法违纪行为,严重损害学校、学院声誉或利益,自动取消其委员会委员资格。
现代农业与生物科技学院学术委员会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