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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生院关于第19-20周集中实践教学的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5-01-16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实习带队教师及相关人员: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学校集中考试环节业已结束,我院尚有生物科学专业131班、生物科学专业121班与农专业学131班等两个专业三个班级应用微生物技术训练(带队教师王中兴,实习时间19周,实习地点实验室与企业)、应用生物化学技术训练(带队教师杨芳,实习时间20周,实习地点实验室与企业)、植物快繁技术实训(带队教师王健,实习时间19-20周,实习地点实验室)和基础生物综合实习模块(带队教师马瑛,实习时间19周,实习地点实验室与企业)等4门课程的实践与实训环节,针对学校江北校区管理实际,特制订以下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请实习带队教师与相关人员认真遵守:

1.实习时间要求:16日集中考试环节结束后,17日即安排实习,实习中间务必连续进行,中间不安排教师及学生休息时间,及早按计划完成实践环节;

2.责任要求:带队实习教师、相关实验室实验技术人员、辅导员、实验中心主任切实履行专业指导和安全指导责任;

3.监管责任:教学院长、学工办主任与实验中心主任要不定期检查带队实习教师、相关实验室实验技术人员、辅导员和学生到位情况,学生安排到位情况;

4.实践环节结束后即可要求学生离校,回家后可完成相关材料,下学期开学后补交;

5.各实践班级必须进行实践环节安排布置会议,加强对学生实践内容与安全注意事项与责任教育;

6.要求学生实习过程中及在校期间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实验室安全守则,不得私自和擅自出校,有事必须执行双请假制度,既要向辅导员请假,又要向实习带队教师请假,缺一不可;

7.每天上午和下午进入实验室实行签到制度,学生未签到的必须向辅导员报告,了解不签到的原因;

8.学生在校晚上时间不出校门,23点之前必须完成宿舍签到制度,由各班班长向辅导员教师通报情况;

9.学生实习期间,实验中心主任、带队教师和辅导员之间必须加强每天的联系与通报制度,做到安全实习,顺利保质保量完成实践教学环节!

 

农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2015116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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