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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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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7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根据安康学院教字[2016] 71号文件要求及农生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定于第10-14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执行:

一、检查目的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全面检查教学开展情况,包括教师的教学情况、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教学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从而发现问题,寻找差距,积极改进,切实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

二、检查内容

(一)院系自查

1.基本教学文件:包括教学进度表、教学任务书、日常查课听课记录、教学日志、上学期试卷和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补考试卷归档、上学期集中实践课资料(实习计划、实习手册、实习总结、成绩)等。

2.任课教师教学资料:包括本学期任课教师的理论课教案、实验实训课教案、考勤表、平时成绩登记表、期中检查自查表(群文件下载)、听课记录等。

3.实践教学开展情况:实验课程进度表、实验室开放记录、实验室仪器归档、实验室安全卫生等。

4.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教研室工作计划、教研活动开展情况等。

5.教风和学风建设情况:教学检查、学生意见建议。

6.农生学院领导、督导、系主任听课情况:听课记录等。

7.专业课期中抽查:23年级每个班级(在校班级)选择一门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进行期中考试。

8.课程教改:上学期申报考试改革课程审核认定。

(二)学校调研督导

学校检查内容详见安康学院教字[2016]71号文件。

三、检查安排

工作内容

时间

教学资料上交(教师个人资料、教研室资料)

10周周五(1111日)

农生院督导组检查教学资料

11周周内

期中教学检查座谈会

11周周内

上学期考试改革课程审核认定

12周周内

上学期集中实践课教学资料检查

12周周内

实验室期中检查

12周周三

学院领导、督导、系主任听课记录

12周周五(1125日)

农生院自查统计表

12周周五(1125日)

学校调研督导组现场考察

13—14

四、注意事项

1.教师上课要备齐并携带教材、教案、学生考勤表、教学进度表等材料,严守劳动纪律及教学规范。

2.按照学院要求,院系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次,教研室主任听课不少于3次,专业与课程负责人、实验室(中心)主任不少于2次,其他人员不少于2次。35岁及以下青年教师应参加以学习提高为目的的听课活动,每学期不少于3次。

3.各教研室主任负责收缴期中检查的各类教学资料,收缴时注意签字环节是否完备,然后统一按照时间要求交教学秘书杨旭处。

现代农业与生物科技学院

201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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