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学院教字[2016] 71号文件要求及农生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定于第10-14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执行:
一、检查目的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全面检查教学开展情况,包括教师的教学情况、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教学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从而发现问题,寻找差距,积极改进,切实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
二、检查内容
(一)院系自查
1.基本教学文件:包括教学进度表、教学任务书、日常查课听课记录、教学日志、上学期试卷和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补考试卷归档、上学期集中实践课资料(实习计划、实习手册、实习总结、成绩)等。
2.任课教师教学资料:包括本学期任课教师的理论课教案、实验实训课教案、考勤表、平时成绩登记表、期中检查自查表(群文件下载)、听课记录等。
3.实践教学开展情况:实验课程进度表、实验室开放记录、实验室仪器归档、实验室安全卫生等。
4.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教研室工作计划、教研活动开展情况等。
5.教风和学风建设情况:教学检查、学生意见建议。
6.农生学院领导、督导、系主任听课情况:听课记录等。
7.专业课期中抽查:2、3年级每个班级(在校班级)选择一门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进行期中考试。
8.课程教改:上学期申报考试改革课程审核认定。
(二)学校调研督导
学校检查内容详见安康学院教字[2016]71号文件。
三、检查安排
工作内容 |
时间 |
教学资料上交(教师个人资料、教研室资料) |
第10周周五(11月11日) |
农生院督导组检查教学资料 |
第11周周内 |
期中教学检查座谈会 |
第11周周内 |
上学期考试改革课程审核认定 |
第12周周内 |
上学期集中实践课教学资料检查 |
第12周周内 |
实验室期中检查 |
第12周周三 |
学院领导、督导、系主任听课记录 |
第12周周五(11月25日) |
农生院自查统计表 |
第12周周五(11月25日) |
学校调研督导组现场考察 |
第13—14周 |
四、注意事项
1.教师上课要备齐并携带教材、教案、学生考勤表、教学进度表等材料,严守劳动纪律及教学规范。
2.按照学院要求,院系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次,教研室主任听课不少于3次,专业与课程负责人、实验室(中心)主任不少于2次,其他人员不少于2次。35岁及以下青年教师应参加以学习提高为目的的听课活动,每学期不少于3次。
3.各教研室主任负责收缴期中检查的各类教学资料,收缴时注意签字环节是否完备,然后统一按照时间要求交教学秘书杨旭处。
现代农业与生物科技学院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