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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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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院级教改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2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农生院各教学部、各位教师: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安康学院的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学院决定开展2011年教改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数额及选题种类
   
本次教改立项设立六个重点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两年建设周期。立项支持的选题种类是:
1.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
2.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实习标准以及实习管理运行机制研究;
3.基于创新(或创业)教育××类专业的实践教学体系的研究与实践;
4.学生核心竞争力培养及其提升的对策研究;
5.学科专业、课程建设与评估的研究;
6.大类专业平台课程及课程群建设研究;
    上述指导性选题范围,可按专业类别申报,并供各单位选题和组织推荐时参考。尚未涉及但具有较高应用价值和研究水平的其它选题,经本单位评审也可以申请立项。对无改革内容的一般研究项目、和教改研究与实践无关的教育教学理论研究项目、同一名称已立项过的教改项目,本次立项均不予受理。

二、立项要求:
    申报立项项目应瞄准本年度省级教改立项和省级教学成果奖,为2012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孕育夯实基础,并结合我院“十二五”规划,培育产生高水平的教学改革成果。具体应具备以下特性:
1.前瞻性:对现今国内高等教育发展趋势有明确的认识,对我院教育教学改革具有引领作用和理论指导意义。
2.实用性:针对当前及我院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3.创新性:理论研究有突破,实践探索有新招,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有重要作用。

三、申报条件
1.我院在岗两年以上的教师和各级教学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副高或以上职称;具备讲师职称的教师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予以推荐且参与完成过省部级以上教改项目。
2.每个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申报。项目申报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
3.有在研未结题的院级教改项目的主持人不得参与本次立项的申报。

四、申报办法及申报程序
1.本次申报可以院系牵头组织,也可以跨院系自愿联合申请。
2.申报人填写《安康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一式七份)(见附件)。申请表一律采用A4纸,侧面装订。
3.院系或部门审核通过后填写意见。
4.申报材料于2011年5月17日下午四时之前报送到教务教研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邮箱:wangzhenhui86@163.com
联系人:史丰,王贞蕙
5.学院将从本次评选的校级项目中择优遴选推荐参加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评选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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